客服热线: 0755-86103008 | |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新手指南|
首页  >  资讯  >  前沿观察   > 正文

创投资讯丨东莞正式落地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政策,将利用外资支持新兴产业发展

时间:2021-08-26 14:46:47   来源:   阅读数:870
近日,东莞市金融工作局印发《东莞市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标志着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在东莞正式落地。
 
拓展外资招引渠道,赋能新兴产业发展
 
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是指由境外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参与投资设立的,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为投资者的利益在境内进行股权投资活动的企业。
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和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是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投资的重要渠道。
当前,东莞处在万亿GDP、千万人口城市新起点上,力争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制造业中心。《暂行办法》的出台,将吸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股权投资企业在本地集聚,对利用外资促进东莞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促进东莞产业转型升级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放宽准入门槛条件,组织架构更为灵活
 
《暂行办法》包括总则、试点条件、试点运作、试点管理、附则共五章二十二条内容,对东莞QFLP制度的准入门槛、组织架构、工作机制、投资范围、后续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根据QFLP试点工作发展趋势和现行监管实务,秉持内外资一视同仁国民待遇原则,一是放宽准入门槛条件,除应符合国家外商投资和私募基金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要求,对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不额外设定注册资本、首次出资比例、出资期限等限制;二是拓展投资范围,允许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投资证监会、基金业协会许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范围和标的,包括非上市公司股权及上市公司定增、协议转让等一级半市场交易等,并且允许以FOF(母基金)模式投资境内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三是采取灵活的组织架构,除传统的“外资管外资”模式,允许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起设立或受托管理境内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内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发起设立或受托管理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即允许“外资管内资”和“内资管外资”模式。
 
建立联合会商机制,促进资本要素集聚
 
据悉,符合申请试点资格的管理企业及投资企业应向各园区、镇街金融工作部门提交申请,经各园区、镇街初审符合试点条件的,提交东莞市联合会商工作机制组织认定。
另外,东莞市金融工作局将与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东莞市商务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外汇管理局东莞市中心支局)、东莞市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建立试点工作联合会商机制,负责试点业务准入审批、额度备案和日常监管等。
对落户东莞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可同等享受东莞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奖励政策,其中,对落户东莞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可给予最高1000万的落户奖励,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自用办公用房可给予最高100万元的租金补贴。对符合东莞特色人才认定标准和产业创新人才奖励政策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人员,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纳税奖励、人才落户、住房医疗补助、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优惠政策。

众投邦专业的新兴产业金融科技服务平台
 

成立于2012年4月,业务涵盖五大核心板块,以互联网非公开股权投融资平台为基础,以智能投顾系统为核心,全面发展区域产业基金,母基金体系,线上线下各渠道募得资金超过50亿元,平台优质项目中,金力永磁在深交所上市;沃格光电在上交所挂牌;蔚来汽车在美股上市;小区管家随佳兆业物业成功登陆港股;其他项目30%以上登陆资本市场,恒大淘宝、天地壹号、莱德马业、牙邦科技等明星项目脍炙人口。


     公司愿景:汇聚投资人力量 造就百亿市值公司 提升区域实体竞争力

地标:中国深圳春笋大厦

如有问题可添加客服微信:ztb986
     联系电话:18128803093

搜索微信公众号:众投邦
     访问众投邦官网:www.zhongtou8.cn

或通过苹果、安卓应用市场下载APP:众投邦

关键词:创投资讯
中投邦网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本网合作媒体,中投邦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微信
发布评论
共有0条评论
登陆后参与讨论
ztb梦想计划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客服热线

0755-86103008

周一至周五(9:00-18:00)

在线反馈

周一至周五(9:00-18:00)

以上项目信息来自于基金公司、资管公司、基金子公司、创业公司等提供给中投邦的信息资料,基金公司、资管公司、基金子公司、创业公司等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和完整准确性负责。投资者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的法律文件,了解项目风险和收益特征(包括系统性风险和特定产品所特有的投资风险等)。投资者应根据自身资产状况、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股权投资产品。中投邦提供的宣传推介材料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中投邦的任何推荐或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审慎决策、独立承担风险。

Copyright © 2011-2025 深圳前海炜超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20130808号-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