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 0755-86103008 | |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新手指南|
首页  >  资讯  >  新三板知识   > 正文

创投学院丨重磅!深圳修订“创投条例”全方位支持创投业发展

时间:2021-10-14 15:32:08   来源:   阅读数:483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深入调研经济特区创投机构和全面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系统谋划、聚焦行业”募投管退难点问题,再次就《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本次《条例》的修订实现了几大亮点突破:
 
首先,率先明确创业投资定位及主体划型。按照差异化扶持和监管逻辑,将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的主体划分为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和天使投资人,并根据是否存在资金募集行为,将创业投资企业划分为基金类创业投资企业和非基金类创业投资企业。
 
其次,进一步丰富了创投的募资方式。鼓励市、区两级发起设立各类政策性引导基金,建立覆盖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并购重组投资的基金体系;鼓励发展市场化母基金行业;支持科研院所基金发展;鼓励投贷联动、股债联动和投保联动等;支持创业投资管理企业通过上市、并购重组等方式做专做大做强。
 
再次,《条例》提出,鼓励创业投资主体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的中小微企业;鼓励创业投资主体聚焦于解决卡脖子领域、基础前沿研究、原始创新等领域科技创新企业;鼓励创业投资主体进行绿色产业投资;鼓励创业投资主体进行长期投资;允许创业投资主体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从事与其资金期限匹配的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
 
此外,针对发展创投人才、为创投行业发展提供完善的配设建设,尤其在业内呼吁较多的税收优惠方面。
《条例》提出:
 
一是将创业投资人才纳入高端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安居范围,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参照特区金融机构同等待遇,享受人才奖励、落户、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和出入境等便利服务;
 
二是将创业投资行业纳入创新型产业用房范围,为创业投资主体提供优质办公配套环境;
 
三是研究争取鼓励创业投资主体投资特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绿色产业及创新领域的中小微创业创新创造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主体投资抵扣税收优惠政策;
 
四是探索争取在特定区域开展合伙型创业投资企业在单一基金核算下亏损跨年结转试点以及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对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按照企业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次《条例》还在完善创业投资主体登记、发展创业投资主体、支持双向开放和跨境合作等方面均做了相关修订,以更好的支持创新创业创投的持续蓬勃发展。

众投邦专业的新兴产业金融科技服务平台
 

成立于2012年4月,业务涵盖五大核心板块,以互联网非公开股权投融资平台为基础,以智能投顾系统为核心,全面发展区域产业基金,母基金体系,线上线下各渠道募得资金超过50亿元,平台优质项目中,金力永磁在深交所上市;沃格光电在上交所挂牌;蔚来汽车在美股上市;小区管家随佳兆业物业成功登陆港股;其他项目30%以上登陆资本市场,恒大淘宝、天地壹号、莱德马业、牙邦科技等明星项目脍炙人口。


     公司愿景:汇聚投资人力量 造就百亿市值公司 提升区域实体竞争力

地标:中国深圳春笋大厦

如有问题可添加客服微信:ztb986
     联系电话:18128803093

搜索微信公众号:众投邦

访问众投邦官网:www.zhongtou8.cn
     或通过苹果、安卓应用市场下载APP:众投邦
     以上内容源于
互联网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关键词:创投学院
中投邦网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本网合作媒体,中投邦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微信
发布评论
共有0条评论
登陆后参与讨论
ztb梦想计划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客服热线

0755-86103008

周一至周五(9:00-18:00)

在线反馈

周一至周五(9:00-18:00)

以上项目信息来自于基金公司、资管公司、基金子公司、创业公司等提供给中投邦的信息资料,基金公司、资管公司、基金子公司、创业公司等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和完整准确性负责。投资者应仔细阅读理财产品的法律文件,了解项目风险和收益特征(包括系统性风险和特定产品所特有的投资风险等)。投资者应根据自身资产状况、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股权投资产品。中投邦提供的宣传推介材料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中投邦的任何推荐或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审慎决策、独立承担风险。

Copyright © 2011-2025 深圳前海炜超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20130808号-1

  • *